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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三期鉴定”在什么时候提出比较好? 时间:2012-08-18 11:23 来源:www.122164.com 作者:admin 点击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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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 “三期鉴定”,即误工期限、护理期限、营养期限的司法鉴定,有了法医出具的 “三期鉴定”结论,受害人就可以据此提出误工费、护理费和营养费的损失赔偿。
    
      需要在什么时候提出“三期鉴定”?


   交通事故受害人在申请伤残鉴定时,应当同时提出 “三期鉴定”的申请,这样既可以节省时间也可以节省费用。


   更多不同的交通事故情形请致电上海交通事故律师咨询:400-6263-640

(责任编辑:admin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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